律师们好!我的问题是06年在玉溪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场责任认定是对方的全部责任
如果对方不给你的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进行,支付相关的费用
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云南-玉溪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你方想要如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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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调解后,是否有调解书,有的话是否已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