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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法律条文是不是非法侵害的违章建筑也应受法律保护

这样的法律条文是不是非法侵害的违章建筑也应受法律保护  依据物权法第十九章关于占有的规定,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而非权利。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占有首先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占有可以是有本权(所有权)的占有,也可以是无本权(所有权)的占有。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虽不享有所有权,但基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已形成一种事实占有。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违章建筑人享有法律保护的占有利益,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禁止他人对违章建筑进行非法占有和损害。违章建筑被侵占的,可以要求返还财产。不过,违章建筑被损坏的,法院不能支持违章建筑人“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只能判决赔偿侵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对违章建筑进行法律保护,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体现了财产秩序,也构成了一种社会生活秩序。法律之所以要保护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并不一定为了寻求对真正权利的保护,而是为了维护财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稳定。否则,人人都以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任意侵占或破坏违章建筑,其行为所侵害的不仅是违章建筑事实占有人的利益,更是安宁的社会秩序。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詹华清(福建)
提问时间:2017-02-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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