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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同居12年不受法律保护码

同居12年不受法律保护码 双方经媒人认识共同生活12年,育有一女和女方带来的孩子,现已成年,现已离婚近一年,未离婚前,共同财产中有搬迁补偿费,因村中登记错误一字,村里也已开了错登证明,但无证人签名,村里和男方一直都不承认,一直推脱拒给另一个孩子的搬迁补偿费15000元,司法机构也因孩子已成年,可以自己处理,不办理判给,该怎么办,他们这么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菜菜乐(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2-06-17 15: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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