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原是从一个叫茂欢那转让过来的!曾经转让的时候做了一份协议书。现在因门前剩余土地发生纠纷,想咨询您一下协议书能让我讨回门前那块地不?
我=洪鹏
他=茂欢
就地协议书
因洪鹏家门前有一块三角地是属于茂欢责任田,由于茂欢起盖后是剩余场地,但我提出向茂欢转让。经双方同意作如下几点协议:
1 因此地是国家承包茂欢的责任田必须向国家上缴征粮经协议同意洪鹏接受茂欢移给洪鹏征粮任务每年贰拾斤整。
2双方隔界余地纯属道路通道使用,共同使用双方不得占用,但因茂欢厝楼梯休息平台壹米贰拾公分在通道上面,洪鹏同意让茂欢建设
3由于道路中双方如有作卫生间化粪池,但是池面通道是公用的,要保持畅通。
4如果双方有作围墙或其他建设双方必须由自己山墙皮内向前后延伸出。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此凭为据,双方不得反悔。
经见人:洪依岁 洪可艳
洪茂柏 洪正顺
洪鹏 洪茂欢
2001年9月23号
如上就上当时土地协议的全部内容。现在他就把前面土地给占用了!洪鹏没办法进出。我可以依靠这份协议书取回应有土地不?还有就是这份协议书是有效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15418……(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6-1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