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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养老保险补缴及要求赔偿的问题

养老保险补缴及要求赔偿的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我在一家国企从2003年11月开始上班到现在2012年,准备9月份辞职,最近查养老保险发现公司只交了03.04.05年的保险从06年开始就没在给我交。1:我要求公司给我补缴06年到12年我期间的保险,是否可以再要求给我经济赔偿,(我个人一个月交300左右,到现在我账上有4万左右都是我交的)具体应该怎么算,赔多少?2、公司未给我交足保险,我可以随时书面提出辞职,但是有个问题,我怕要求赔偿,公司会在辞职手续办理的过程中故意刁难我。3、公司给我们办理了企业年金,我辞职后是否可以得到我自己及公司给我缴纳的那部分年金及利息等。4、我的住房公积金还要提取,如果把资料交给公司后,在没办理完之前离开,公司还有义务给我继续办理吗?5、我想先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先把公积金及年金拿到手,再要求公司给我补缴保险,如果公司不补缴或故意拖延的话,我再要求给我补偿。我这样的思路可以吗,综合以上情况请给我点建议,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hong……(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6-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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