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房拆迁非权利人但户口在里面可以要求分得房屋拆迁款吗
商品房拆迁非权利人但户口在里面可以要求分得房屋拆迁款吗 十几年前未出嫁时我全款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有所有买卖契约原件和过户手续原件为证),产权人是我,随后我和我父亲,我弟弟把户口迁了进来并居住。几年后我结婚在外省不再居住还迁走了户口,后来我弟弟结婚住到了女方家,但他的小孩又挂在了我的房子里。现在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安置方案里只对房屋面积进行了补偿,没对户口做出任何补偿,我想问一下律师
一:我父亲,我弟弟和小侄女可以主张分得我的一部分拆迁补偿款吗?
二:因为我弟弟也无房,所以我对父亲有安排他住处的义务。是由他主观上选择如何安置?还是可以根据我的能力安置?租住廉租房(我出租金)或者要求跟我一起生活是否也算安置的范畴?
三:因为嫁得远为了他们方便所以房产证就存放在我父亲那儿,由于我父亲存有私心想把房子给我弟弟,想私自跟拆迁办谈,不给拆迁办我的电话。后拆迁办辗转从我以前的同事那里拿到联系电话才和我联系上,但父亲压着房产证不给我,开始要求全部归他,后要求一半,最后谈妥三分之一为一次性赡养费给付(我父亲现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有医保),他的要求合法吗?赡养费可否一次性给予?
四:之前承诺给他三分之一现款也是因为他压在房产证我没办法才答应的,我爸在退休之前都是我在赡养他(因为他不爱劳动,不管家,配偶跑了)我结婚生子后家庭生活艰辛,他退休后能够他富足生活才没再给钱赡养。我可以撤销之前所做的口头承诺吗?(因为我想分年给予他,虽然我父亲年纪一大把,但不踏实,工作几十年没有存上一分钱,很多时候需要别人救济,我怕这么一大笔钱很快被他用光了,他把我妈离了又为我找过两个妈了,弟弟是后妈生的,现又在为我寻找后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可儿的梦(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16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