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新救助站长该不该承担前任站长遗留下的债务问题

新救助站长该不该承担前任站长遗留下的债务问题 问题是这样的:哈密火箭农场救助站现任站长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担任救助站站长一职,在选举新站长时和新的管委会时,新的站长提出如下担任条件:1.前任救助站站长在任期间的财务到现在没进行公开,具体花了多少钱不知道,只有几个人签字的收据没有发票,因为这些钱里面自己也垫支了;2.在选举新的管委会时,上一届的管委会成员除了站中外其他成员一个没来,老站长说是那些成员已不在当地,实际上经联系人还在当地,由于其中原因不愿意前来。新站长的意思很明确,自己接手救助站只想从新的起点开始。请问以前欠下的债该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十年後滴私(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7-02-23 12: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