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接婚后,赶上村里拆迁,我从我的原有老房和宅基地中,拿出一部分给了闺女
您好!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欢迎详询!
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
你好,拆迁协议书是谁签订的?拆迁时的安置方案是什么?男方当时居住在该房屋内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关键要看拆迁补偿政策
属于个人赠与
您好,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
你好,房证上有男方名字吗
您好,明确赠与给子女一方的则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你好,可以明确赠与一人
可以明确赠与一人。
你好,可以通过协议表示赠与女儿一人。就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共同财产。
明确赠与给子女一方,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这是你女儿婚前财产获得安置房屋,还是你女儿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的。
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