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问题,居委会不给开继承亲属证明,怎么维权?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问题,居委会不给开继承亲属证明,怎么维权? 我家有一套爸爸公司20年前分的房改房,房本上户主是爸爸的名字,爸爸2012年底意外猝死,爷爷2006年去世,奶奶2016年去世,这套房子其实就是我爸爸妈妈两人买的,没用奶奶家一分钱,现在想把房主改成妈妈的名字,我们去房管局咨询办理手续,因为奶奶在爸爸之后离世,奶奶拥有继承权,奶奶离世后,我的大伯和姑姑有权继承奶奶那份,大伯和姑姑放弃,办理我妈妈的名字,房管局给的表需要居委会给盖章证明亲属关系,我和妈妈的居委会已盖章,大伯家的居委会也已盖章,因为奶奶的户口跟着姑姑,就姑姑家这个居委会不给盖章,说他们怕担责任,居委会不是盖这个章的。章不全,房管局说只能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后再办,去了公证处,又得填表,有一张同样的表也是证明亲属关系,现在是姑姑这个居委会不盖章,房产过户只有这两种办法,两种都办不了,奶奶没有工作,派出所其他的所有证明都出具全了,只能居委会给盖章。我就想咨询下这么情况,我是不是可以状告居委会,不办事。难道我家的房子就这么瞎了,爸爸都走了,我和我妈这样亲属继承有什么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雨瑶(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7-02-2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