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有关于是否侵犯肖像权的疑问
有关于是否侵犯肖像权的疑问 我在网上发布了这样一个帖子(请简单摘要):“原工厂(吉林某兵器中直企业)于2003年末政策性破产,我在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由一百多名未买断职工以破产安置费重组入股,改制后的工厂出资控股成立。但公司从开始就不按《公司法》规范运作:成立至今8年多没开过一次股东会、没公布过一回财务报告,更无一分分红,也没有选过股东代表。公司自2011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除社保费用无力缴纳外还开始拖欠工资,职工逐步开始关注自身权益。2011年10月重组股东签名民选出3名维权代表,但材料交到公司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处再无音讯。 今年初大股东与其他企业合并,偶然的机会见到了公司章程,股东有三个,除新大股东和另一公司,我们300多万安置费在公司总会(兼财务部长,是公司董事)一人名下,我们的权益只字未提。她身份是重组人员,但我们从没选过她,更无委托授权。
此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100多名小人物恳请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声援!赐教!.”
继而将有关人事的2张照片公布.单位公安要求撤贴.说侵犯了肖像权.请问这算侵犯肖像权吗?非营利目的,应广大人民的心声将贪官的2张照片发布,如果这也算侵权,那么所谓的共产主义何在?第一次在这里发咨询,没有积分,望不吝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mka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14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