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我哥曾无偿给朋友的10万元人民币,现在我父母想要回来,可以要的回来吗?
我哥曾无偿给朋友的10万元人民币,现在我父母想要回来,可以要的回来吗? 2002年,我哥与2个朋友合作开个修车行,2个朋友没有钱,他们只出技术,但是合作没有多久,2个朋友就提出退出合作,我哥因为朋友之前帮忙,曾答应给这2个朋友好处费,出于哥们感情,就给了朋友每人10万元,合计20万元,导致修车行资金周转问题而关门了。现在我哥生活的很困难,还欠了外债,现在我父母想向这2个人要回这20万元,请问我们能不能以‘他们不当得利’把钱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jh139……(海南)
提问时间:2012-06-1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