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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轻伤赔偿与量刑

轻伤赔偿与量刑 我是一个高中生,(在住校上晚课期间)有四个社会青年到我校打我班同学我们去和他理论发生口角,他们先动的手。打开后有老师过来,说别让他们跑了。我去追,老师却把其他学生拦住,结果我被那青年殴打,情急之下我无意用裁纸刀滑伤啦他的脖颈处,(9厘米左右)被鉴定为轻伤请各位告诉我学校是否有责任?该如何赔偿?对方(已满21周岁)是否有责任?谢谢(当时16周岁,学美术的所以有裁纸刀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蛋糕房(河北)
提问时间:2010-03-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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