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调解谈判

一个普通公民和银行出现问题没法解决,

一个普通公民和银行出现问题没法解决, ――楼下银行装修 VS 楼上业主安全


今年4、5月间,当中国与菲律宾在黄岩岛激烈对峙的时候,在山东省滕州市,也发生着一起严重的对峙事件,只不过在这里,对峙的双方换成了维权的小区业主和一家野蛮装修的银行。
入住才数月  新楼成危房
爱家豪庭小区是位于滕州市中心的新建小区。小区1号楼是解放路北的多层房屋,分为地下1层,地上6层。其中,2层以下为商铺,3-6层为民居。
该小区于2011年6月交房,多数业主是在去年12月集中供暖之后才入住的,有的业主准备结婚的婚房甚至连一天都还没有住过。
今年4月25日起,爱家小区1号楼4单元下的4间商铺开始有工人进驻施工,打破了整个小区的安静与祥和。
在爱家豪庭1号楼4单元居民家中,记者发现楼道的墙面上出现了多条裂缝,居民也做了相应的标记,注明裂缝出现的时间和长度。在部分居民家的厨房和卫生间墙壁上,记者也看到了裂缝,有的瓷砖接合处裂开或出现鼓包现象。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面房开始装修,但由于施工单位装修时使用大锤强行拆除了3处楼梯,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导致爱家豪庭1号楼4单元楼上居民的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居民担心楼体的结构安全,并要求相关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见5月11日《齐鲁晚报――滕州新闻》
邻里相守望  互助保家园
“他们装修时,把一层北侧的窗户封死了,也在门头房前增设了防护栏。”居民也不知道里面是如何装修的,可是从家中能感受到装修队伍正在用大锤砸墙。居民白天基本上都外出上班,对较为强烈的砸墙声音也就不过问,可是他们有时候施工至凌晨,这让居民忍无可忍。楼上住户受不了,于是和施工队伍进行交涉,可不被允许进入。他们随后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一起进入到楼下商业房的室内,现状让众人大吃一惊。室内多处墙面和3处楼梯已被拆除,墙面的粗钢筋裸露在外面,有明显被截断的痕迹。――见5月10日《滕州日报》
唇齿相依,唇亡齿寒。4单元业主曾经一家一户地去楼下施工现场交涉过,但都被工人以“施工现场,闲人禁入”为由阻止进入。面对一周之内突然出现的墙体裂缝和家中装修吊顶松动、墙面瓷砖开裂等严重的问题,在此之前彼此并不熟悉甚至有的尚未谋面的业主们迅速通过物业公司取得联系。5月6日,业主开始集体维权,共同保卫自己倾尽一生积蓄购买的新房的安全。
5月7日上午10时,市住建局执法大队和规划局执法大队联合赴施工现场执法,发现该施工现场无任何手续,且违规使用大锤砸掉了许多钢筋混凝土浇灌的楼体公共部件和承重件,于是两家执法单位分别向施工方下达了违建停工通知书,并要求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实施对该工地的停水、停电、停工。
但在执法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后,该工地施工方又采取私自联系小区电工送电或向其他商户借电等手段对抗执法部门,并向工地运来了施工工具、沙子、石子等物资,大量施工人员仍滞留在现场,伺机继续进行施工。5月10上午,施工方又擅自供电用木板把四个大门全部封死,只留一个小门供施工人员进出。
农商银行方面的野蛮行径终于激起了小区业主的愤怒。
10日下午,小区业主集体到市住建局反映情况,要求监管部门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职责,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非法施工的现场进行清场处理。
在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物业公司仍推脱责任。无奈之下,有情绪激动的业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北辛派出所出警后,并在记者的现场见证下,物业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组织车辆清理非法施工现场,并承诺于当晚9时前清理完毕。
业主共维权  银行耍无赖
小区业主集体维权后,爱家小区物业公司曾于7日、9日、10日三次召集业主、开发商、农商银行协商事情的处理。但农商银行态度不积极、不配合,甚至派出两名装修公司人员冒充该行的个人信贷部经理,大摇大摆地参与和业主进行的协商。直到该二人的身份被业主们戳穿,业主致电该银行分管行长,银行方面才又派出一名自称为农商银行个人部经理的人到场。但该经理到场参与处理既不出示工作证件,又拒不联系银行出具委托书或介绍信。在业主对其身份真伪仍存疑的情况下,该经理对银行的违法施工进行辩解,发表了诸如“银行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进行装修,没有影响到楼上的业主”、“楼上的业主们在装修的时候也没有通知过银行”等不负责任的托辞,再一次激起了现场业主们的不满。
在此后的数次的协商中,农商银行一直没有派出法律顾问参与纠纷处理,其代表始终不承认该银行的施工行为对小区其他业主造成的侵权事实,偷换概念、推卸责任、拒不道歉,并且不认真落实执法部门停工通知,屡屡激起业主的愤怒,不断激化矛盾。农商银行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蛮横态度,对于平稳处理这起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将起到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对滕州市造成不良影响。
5月19日上午,施工队又回现场施工,再次引发与居民的冲突。
盼领导关注  确保民安危
滕州市农商银行在爱家小区商业网点的装修施工,未在物业公司办理任何施工手续,未经规划设计部门进行安全认证,未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擅自改变楼体公共结构及拆除部分承重件,侵犯了爱家小区1号楼4单元8户业主合法权益,造成了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晰,不容抵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爱家小区1号楼4单元8户业主,恳请市委及政府领导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滕州市农商银行改正,迅速将被其破坏掉的钢筋混凝土浇灌的楼体承重部件及公共结构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这也是农商银行应该自觉尽到的法律义务。其次是成立一个有领导包案、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证人员参与的工作组,主持引导下一步的鉴定和赔偿工作,以便早日妥善消除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现小区邻里和睦、和谐安宁。
后记
老百姓买房,往往是倾其一生积蓄的一件大事。
在4单元的业主中,有颐养天年的退休职工,有独立创业的企业人士,有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有循规蹈矩的机关干部,有天天向上的中小学生,有嗷嗷待哺的幼小孩童……
本来,他们刚刚在这个新的小区里过上令许多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可是由于农商银行的违规施工打碎了这个美好的现实!
墙裂了!
房危了!!
无辜地业主们看着墙壁上每天都在延伸的裂缝,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中。
大企业更应该承担大责任。“社会效益比经济效益更为珍贵”,这是该行董事长金强接受采访时的讲话(2012年3月30日《枣庄日报》)。诚然,农商银行作为滕州市金融系统第一家过百亿元的金融机构,为滕州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应当保护这样的大企业,但这也不能成为该银行野蛮侵犯小区业主居住安全的保护罩。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滕州市农商银行如能做到勇于担当、知错就改,仍然不失其负责任、有爱心的正面形象和良好信誉。该银行通过与受害业主积极沟通,积极承担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变危为机,坏事也许会变成好事。银行与楼上业主从此握手言和、邻里和睦,企业也能因此取得危机公关的宝贵经验,成为将来的一桩美谈。可令人遗憾的是,从银行方面目前的所作所为来看,恰恰是与人们所期盼的背道而驰!
事实上,这件事情处理起来非常简单。因为本案一切问题都在《物权法》、《民法通则》、《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8户业主依法维权,至今尚未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倒是侵权一方的农商银行,至今没有作出任何合理的答复。当务之急是农商银行尽快聘请原施工单位或是同等资质的建筑公司,按照原来的图纸将除可拆除的填充墙以外的房屋公共结构和承重部件恢复原状,消除危险后再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评估定损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农商银行是强势的一方,小区业主是弱势群体。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农商银行通过各种手段,不履行恢复加固的义务,强行扩充了银行的营业面积(相对于4套3层门头总共800多个平方,毁掉楼梯增加的20多个平方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以侵犯相邻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换来的所谓“胜利”,为他人带来安全上的隐患,在孩子们的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也将会在滕州农商银行的历史上永远书写下极不光彩的一笔,农商银行的领导会认为“赢”得很体面吗?将来良心上能否心安呢?
“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的美谈至今流传。古人的旷达为人、宽广心胸、放眼远处、恭谦礼让是不是值得今天的企业家们学习呢?更何况此事原本就是农商银行负全部责任。
安全大于天。这起纠纷还关乎到8户数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换位思考,如果滕州市农商银行的主要领导住在这栋楼上,他遇到此情此景会有何想法?
到目前为止,未见滕州市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人出面表态。也许,他们还在考虑中;也许,他们根本还不知情。在这里我们希望是后者。
在此,也劝滕州市农商银行的主要领导三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张诩(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2-06-14 18:3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