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现在管理中心要求:要么自购房落户,要么租房成为社区公共户。我想问的是:一,成为公共租户后,孩子能否随父亲落户?二,是不是只有自购产权房,孩子才能随父亲落户?三,孩子的学籍能否从山东迁到上海,也取决于买产权房?四,孩子能否落户,是不是首先要求母亲先迁户?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艺幽然(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7-02-20 10:0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