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 我是山东户籍,老公是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我们2003年10月登记结婚。现在管理中心要求:要么自购房落户,要么租房成为社区公共户。我想问的是:一,成为公共租户后,孩子能否随父亲落户?二,是不是只有自购产权房,孩子才能随父亲落户?三,孩子的学籍能否从山东迁到上海,也取决于买产权房?四,孩子能否落户,是不是首先要求母亲先迁户?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艺幽然(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7-02-2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