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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我有两个孩子

我和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我有两个孩子 我和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我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请问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我想要孩子,不需要他承担一分抚养费,请问走法律正常程序,孩子会判给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淡若花香(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02-19 15:3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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