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15年11月2日离婚,没有经过法院,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
2015年11月2日离婚,没有经过法院,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 2015年11月2日离婚,没有经过法院,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上写有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付1000抚养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当时孩子是男方母亲强行夺过去,因此抚养权才落在男方那边,孩子是14年10月份畜生,当时处于哺乳期,签完协议的第二天他们又把孩子给女方,但是抚养权并没有及时变更过来,孩子一直是由女方抚养,且在此期间男方从未过问,也没有支付一分钱抚养费,女方现在想把抚养权要过来,男方不同意。男女双方都有工作,男方离婚后买了房子,女方名下无固定资产,但是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没有男方高,因为肚子抚养孩子,暂且无存款,这种情况女方能否争得抚养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诗韵二胡妹妹(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7-02-19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