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EMS快递电脑损毁邮局不予索赔投诉无门
EMS快递电脑损毁邮局不予索赔投诉无门 本人由2012年6月7号用EMS邮寄了台电脑,邮寄时快递人员一定要签署损坏自负,当时的保价是3000.当收件人收货的时候,电脑显示屏已经损坏,包括主机已经压扁。跑到邮局投诉,邮局的工作人员说签了损坏自负就不予理赔,我想问问我们可爱的政府部门,这样的霸王条款,是你们规定的吗,我虽然签了损坏自负,但是也不能把东西当垃圾来摔啊,而且保价我也出了,现在邮局的态度就是这样吗,这让我们普通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证呢。我现在恳请国家邮政局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难道逼着我们签署这所谓的霸王条款,你们邮局的人就可以肆意妄为的处理用户的东西吗,一句损坏自负就可以把你们邮局的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吗。
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EMS,会赔吗,我去找过了,他们推来推去,现在真的很无语,都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angx……(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2-06-14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