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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去饭店喝酒,遇到了C。B和C不知什么原因吵起来了,A过去打了C一个耳光
A与B去饭店喝酒,遇到了C。B和C不知什么原因吵起来了,A过去打了C一个耳光 A与B去饭店喝酒,遇到了C。B和C不知什么原因吵起来了,A过去打了C一个耳光,于是C拿出刀捅向A四刀,A闪开了,但也受了伤,真好在A闪开的同时C的刀子直接捅向B,并且总共捅了B四刀,A情急之下拿暖壶砸向C,C头部受伤。由于C有一刀捅向了B的心脏,B死亡。请问一下,A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7-02-1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