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已再婚,有一对双胞胎儿子,男方抚养。每次去看孩子都找各种理由拒绝推托
您好,请问当时离婚判决法院关于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如果男方一直不让您有机会见孩子,这是对您探视权的侵犯。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您跟丈夫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根据您的讲述,对方是否有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如果没有,而您的孩子不满十岁,您又没有抚养能力,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小,希望您考虑实际情况,本着对子女负责的心态好好考量吧。
如果对方的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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