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应届校招签订了新的三方协议后违约之前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可以不交违约金

应届校招签订了新的三方协议后违约之前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可以不交违约金 2016年九月份与A公司(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在附加条款中写明了违约金一万元(没有书面约定薪资待遇)。2017年2月自己找到了更好的B公司(国企)的工作。自己以三方丢失为由到学校拿到了新的三方并和B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现在致电A公司要毁约,A公司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去A公司缴纳一万元的违约金才办理违约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A公司要的一万元违约金是否可以不缴纳?如果不缴纳对自己的毕业或者与新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有没有影响?A公司要求的一万元是否太高,如果必须缴纳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降低违约金?
注:自己只和A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去过A公司,也没有接受过A公司的任何培训。现在A公司手里有一份我签约的三方,其余三方都在我自己手里,学校并没有我和A公司签约的三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j……(重庆)
提问时间:2017-02-17 15:13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