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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您好!我在湖南公司已经工作了快六年,现在2015年有些工资未发,2016年每月也还有些工资没发,我过年前找老板要工资,结果他就要同事发信息给我说我不再为重庆公司服务了,工资停发,如需继续任职,需到重庆上班,重庆公司是另外一个公司,说我湖南公司的二千工资保留,职位保留,这就是变相让我自动离职吗?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补偿吗?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才能把工资拿到,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3299……(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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