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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0.20号离婚,现在可以跟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吗

09年10.20号离婚,现在可以跟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吗 我们均为南通如东人,09年10.10日我向法院起诉,09.10.20日通过法院离婚调解书如下:婚生女***随原告(我)生活,并由其独自抚育成人.原告(我)给付被告经济帮助人民币2.1万元.女儿今年11周岁.他在农村做化肥农药生意,已于今年农历4.18再婚组织家庭.我在南通打工,目前仍然单身.不知道通过我反馈的这些信息,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跟前夫索要孩子抚养费?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可以跟他索要?就这样跟他协商毫无结果,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4896……(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6-13 11: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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