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这是否可以构成经济诈骗
这是否可以构成经济诈骗 某学校修建体育场,教育局与学校在外找一合伙人张某,让张某去找建筑公司合作,两人属合作关系一起把体育场承包下来,体育场投标总经额为250万,我方中标,第一批款到帐时,学校要求拿走了40万元,其中包括他们要求的10%的回扣,另外30万说是他们学校私自找人建造的一部分工程,张某找了一公司走帐,钱都是通过张某提取转交学校,在之后的每一笔款项中学校都提走10%的回扣,工程在建的过程中,学校说要增加工程,增加工程量差不多上100万元,学校与教育局的要求建筑公司一起连并带做,当建筑方要求签定这部分合同时,教育局领导把合同隔在一边,与各种说辞一拖再拖,骗取建筑方并崔逐工程一直做完,但合同依然不于签上,现工程已完工,要求学校验收回款,此时学校与不合格为理由不于验收,建筑方又按学校要求哪里不对整改哪里,可却永远也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他们总是会找出各种理由不于验收,张某要求建筑方退出该工程的所有事项,我方不同意,又要求签定合同,回款到帐后转入他指定的帐户,一切款项由他支付。
我想问问法律专家,我们应该怎么办?以上是否构成经济诈骗,是否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YU3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6-13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