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办理终结执行
联系执行法官
这是可以直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来的
您好,向法院申请
联系执行法官
你好,联系执行法官。
你好,民事诉讼中因发生法定事由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如果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没收个人财产是刑事处罚和民事执行是两回事
直接到执行法院申请。
联系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