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受到无聊人士骚扰
受到无聊人士骚扰 您好。我是青岛的一名大学生,我和男朋友是异地恋,男朋友在河北。我们感情一向很好。高中是一个学校,彼此非常了解,恋爱两年了。最近收到一个不认识的女人的邮件,说自己和我男朋友一个学校一个学院,叫陈晓蕊。并称自己和我男朋友恋爱,并发生性关系,染上梅毒,已经要不久于人世。让我远离我男朋友。我们对此非常气愤,并通过多方调查我男朋友并不认识此人,而且极有可能他是男性。我和她通过扣扣交谈。她发现我并不相信,就又发邮件,说已经寄给我她和我男朋友拍的婚纱照。我们以及周围的朋友都非常气愤。不知道怎样才能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他的骚扰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蛙公主(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6-12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