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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金的领取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 本人是江苏户口,自2008年一直供职于安徽合肥某单位并一直在缴纳相关保险。2012年因劳动合同到期,现打算前往跨省的外地发展。请问在合肥这段期间的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暂不领取并转到下次工作的所在地社保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mgz8……(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6-12 13: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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