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在驾驶他人电动车在事故中与车主受伤
关于在驾驶他人电动车在事故中与车主受伤 黄律师,您好!
向您请教一桩关于交通事故中的问题
我的弟弟在12月份的某一天深夜,驾驶他人的电单车(当时电单车的车主在后座)被一辆轿车撞上,造成我的弟弟与电单车车主受伤,轿车车主当时有打电话给120和交警。我弟弟右肩骨断裂,脸上和手上一共缝了七八针,住院1个月。电单车车主受了轻伤,住院一个星期。轿车车主交了1000元的医药费后就失踪了,轿车被扣在交警处。其余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行承担。
事隔五个月后,电单车车主一纸把轿车车主和我弟弟告上法庭,要求我们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ora5……(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2-06-12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