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房产赠与子女与债务的问题
关于房产赠与子女与债务的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男方48,女方48)现协议离婚,但涉及财产分割相持不下。
(1)男方经营生意,女方家庭主妇,男方定期给女方生活费用以家庭支出,现养成2子女;
(2)男女双方账务分开,男方为经营生意所得,女方均为生活费的省吃俭用存款,双方账务来源、去向互相无公开;
(3)男方经营生意,所有债务不明,目前口头阐述债务近百万;
(4)多年前,女方将自身卡上存款转移给亲妹妹银行卡,然后再以亲妹妹的银行卡转移至当事人的女儿名字的银行卡(女儿当时16-17岁,因母亲与该女儿关系较好与儿子不亲),然后以该存款购置一套女儿名下房子的首付并出租,之后妹妹通过房租定期将钱汇款至女儿卡上进行月供。
问题:
(1)现夫妻双方不和,若起诉离婚,考虑到男方债务(债务可能多或少于双方现有的其他资产),该女儿名下房产是否会被撤销赠与;
(2)若真被撤销赠与,是否当事人男方有权受益房产增值部分(购置前20万,现价值100万);
(3)若无法撤销,是否需要其他协议或者证明!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pp_20……(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7-02-14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