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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博提供条件和开设赌场

为赌博提供条件和开设赌场 我和朋友是赌场内发牌荷官,27日被浦东分局处理,我以为赌博提供条件处以15日行政拘留,参与赌博人员同样是15日行政拘留。
另外几人还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另一个发牌荷官的刑事拘留单上写的是开设赌场罪,他在赌场内没任何股份,只负责发牌,这项罪名成立吗?有什么后果吗?
如果为赌博提供条件被行政拘留后又以同样的罪名被抓,是否会处以劳动教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j……(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6-12 10:1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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