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未交房则收取物业费问题

关于未交房则收取物业费问题 交房日期是2016年12月1日,物业则信函与电话通知收房,如在收房日期内未能按时领取钥匙将默认收房成功,钥匙将交于物业部保管病收取保管费,所以我就按合同日期去收的房,但是还得必须先缴纳物业费才能去验房,手续办好由工作人员带领验房好多处不合格,最后协商修整,从2016年12月1日至今2017年2月一直未修好,几次前去咨询都是在修整中,但是物业费一直在扣 请问这种情况改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喵喵4127(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7-02-13 17: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