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别人2011年用我家房产证贷款,只还到2013年的利息,现在

别人2011年用我家房产证贷款,只还到2013年的利息,现在 别人2011年用我家房产证贷款,只还到2013年的利息,现在他不诚认拿我房产证 别人2011年用我家房产证贷款,只还到2013年的利息,现在他不诚认拿我房产证,房管所还有抵押信息,当时贷款期限是两年,以对方的名字贷的款,钱也直接打到他的账户,当时他还打有借条,现在那个人直接不认账了。,请问通过法院可以要的回吗?或是其他方法?我们主动申请法院是不是好一些?期限两年,到期后银行没有通知续贷,也不催款是不是也有责任?被起诉方能加上银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低调小兵(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7-02-13 17:3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