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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戴律师你好!我于2月2日在丹阳访仙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

戴律师你好!我于2月2日在丹阳访仙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 戴律师你好!我于2月2日在丹阳访仙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交警于2月7日处理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对方只有交强险,我的车现在在常州4s店定损为6至7000元,与对方协商后对方只肯交强险赔偿,现在不但电话不接,还说你去告我,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2-12 19: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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