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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条借款方须持有10%资金到贷款方账上。经贷款方审查,证实借款方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有一条借款方须持有10%资金到贷款方账上。经贷款方审查,证实借款方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有一条借款方须持有10%资金到贷款方账上。经贷款方审查,证实借款方有足够的偿还能力。验证后立刻退还借款方。还有一条违约责任: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办理好相关手续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这样子感觉是诈骗。而且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都是传真和邮箱发送过去的。但是我没有履行合同就是我违约。要赔偿贷款金额的50%违约金(15000)这样不公平。这是不是属于诈骗?合同签字画押了算不算公平的合同。属于法律保护吗?我贷款3万。如果他上诉算不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御赐免死金牌(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7-02-12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