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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夜间酒后结伙敲门叫骂,在家门口打人,派出所调解不成,要求犯罪人赔偿全部医药费用,要求合理吗?

夜间酒后结伙敲门叫骂,在家门口打人,派出所调解不成,要求犯罪人赔偿全部医药费用,要求合理吗? 大年初六晚上9点以后,犯罪人伙同他哥我(酒后),敲打我家大门,一边敲一边骂人叫嚣,我爸出去了,被两人打倒在家门口,(犯罪人没有进入我家宅基地),随后我们家人报警,并出于保护防卫动机,我们家三个人也与犯罪人打了起来。我父亲住院,经检查,血压异常高,心率异常高,持续8个小时,脸上太阳穴附近被拳头击中,当时肿起来了,青黑色,面积5cm左右。两天后感觉身体恢复,出院,医药费、身体检查费花了将近2500元。派出所调解,犯罪人最多给出医药费1000元。我方不同意,要求起码医药费犯罪人全部承担。我方要求合理吗?调解不成功我方可否上诉,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sh……(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7-02-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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