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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工厂工作十来年,因为从事十多年的行车工导致了颈椎严重变形
本人在一家工厂工作十来年,因为从事十多年的行车工导致了颈椎严重变形 本人在一家工厂工作十来年,因为从事十多年的行车工导致了颈椎严重变形,因病请了半年假,医生强烈建议更换工作岗位,可是工厂管理层以无多余岗位更换为由让我再回家休养,便跟我说每月按最低保障1100块钱给我,并且在该厂工作十来年期间因为我是女性从事该工种而每天扣七块钱,而且接下来的半年过后就按事假论处,管理层的意思便是让我走人。因为行车工不在职业病工种范畴,所以无法验职业病。而且今年四十七岁,再有两三年就退休了,此时办病退在今后退休费里面折扣也很大。难道这十来年为工厂付出导致了一身病换来的就是被逼走嘛?求好心律师给点建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7-02-10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