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收条注明金额归还日期,能当作借条且带有法律效应吗?
收条注明金额归还日期,能当作借条且带有法律效应吗? 收条
本人XXX(身份证号)收到我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元整(¥16400.00)用于手机进货用途,四日内归还,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13日。
收款人:XXX 2012年6月9日
我是跟XXX合作手机生意,可是货品和客户都是由XXX来实际操作 我跟XXX是朋友关系 也没去证实这生意是否存在,之前进过一台转手的确赚到我的那部分,现在加大资金投入,心里怕被他骗,到期如果拿不回钱,我能用这张收条作为证据,起诉他诈骗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rai(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6-11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