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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居发生争吵,形成打架。对方使用竹节向我殴打,(对方是名老人)

与邻居发生争吵,形成打架。对方使用竹节向我殴打,(对方是名老人) 与邻居发生争吵,形成打架。对方使用竹节向我殴打,(对方是名老人)。处于防卫,踹了一脚。而后分开,对方又捡起砖块砸向我奶奶,使其发生流血事件,鉴定为脑震荡。对方膝盖擦破。而我可能会处十五日拘留。请问,我能不能告他故意伤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autiful(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7-02-10 18: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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