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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问题

责任问题 我昨天去长春百货大楼的商场做导购,是我第一天去的,下午1:40左右到的!因为我以前在那家店里买过衣服,那时候正好遇到他们的营业员是我们老乡,就留了个电话。昨天上午她给我打电话说他们缺人,问问我有没有朋友介绍去。我说我就闲着呢!她就让我去看看,就这样下午我就去了。但没有通过商场的正规程序。在下午三点左右,店长说她包里的钱丢了,当时我们的包是放在一起的,但是由于我警惕性不高,我就没有看看我有没有丢钱。后来5点多的时候我发现我钱也丢了。包包是放在他们存衣服的库房里的,而库房只有店长和另外一个营业员进去过。除了她们进去找衣服门都是锁着的!今天我们去派出所立的案,派出所说是内部人拿的,也就是说是我们三个当中的一个。但是因为没有证据,就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或者起诉。我现在就想知道,我的钱再她们的库房丢失,店长是不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应该找谁给我负责这个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8023(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6-10 19: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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