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方扣留非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全责方扣留非事故车辆 6月6日12时左右,我刚从停车场出来准备右转,在辅道被一辆无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上,交警勘察完现场后将电动车拖走,拿走了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让我们下午2:30到交警队处理。但对方以受伤为由,要求送医院(其实并无大碍)。我叫了一辆出租车他不上,非要让我们用自己的另一辆车(因事故车已开走)送他。并叫来了一群人围攻我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用自己的车送,在途中对方要求顺道送他到单位开一下机器,不然会给老板造成很大的损失。我们不知是计,就非常愚蠢地送他们到了单位。结果是车和人都不准走,既不到医院又不到交警队去处理。我打110和122求救,双方相互推诿,110要我找122,122要我找110。直到6点多钟,对方家属要求我(女士)背伤者去开机器,因我拒绝这个无理要求双方发生了身体上的冲突,我再次拨打110才肯出警。110来后,对方仍不放人和车,就让我们自己慢慢协商,准备离开。我见他们要走,问题仍没办法解决,就坐在110车上,央求他们带我走,不然我没法脱身。开始他们还不同意,要我下车,我执意不下,才将我带走,而我的车就留在了对方单位。第二天我们找派出所出面解决,对方拒不归还我们的车辆,似乎派出所的人也没办法,警告了几句走了。后来对我们说,最好是自己协商解决,不然就只有起诉他们了。我现在非常困惑,既然是法制社会,怎么能让这些人为所欲为,明明是自己的过错,不但不对自己的过错负责,还敲诈对方,让对方为他的过错埋单。如果只能走法律程序才能取回车辆,我化费的成本和代价就太高了,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难道就没办法惩治这些人?如果一味地满足这些人的要求,岂不是纵容这些人为所欲为?面对这样的无赖,派出所真的没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573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1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