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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因工作受到伤害,遵照医嘱请假休养,学校因此不发毕业证是否违法

实习生因工作受到伤害,遵照医嘱请假休养,学校因此不发毕业证是否违法 我弟弟在克拉玛依某公司实习,因工作中用力过猛,造成背部肌肉拉伤,遵照医嘱需要慢慢休养,最终请假一月回家休养,在养好后提前回到公司上班。但是在实习完毕回学校答辩之后,学校已答辩未过,要求9月份回校重新参加答辩,不发毕业证。去找学校系主任询问情况,回答说只要回原实习单位工作,学校立马就发毕业证,否则只能等到9月份重新答辩。询问其余的答辩未过学生,都是在实习期间请假超过15天的或旷工的。我想询问我该如何替弟弟维护权益最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沙漠小丫(新疆-克拉玛依)
提问时间:2012-06-1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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