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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三个月前被出租车撞了,对方全责,处理事故时警官再三强调要签自己的名字

李律师您好:我三个月前被出租车撞了,对方全责,处理事故时警官再三强调要签自己的名字 李律师您好:我三个月前被出租车撞了,对方全责,处理事故时警官再三强调要签自己的名字,可他还是签了雇主的名字,合理吗?我现在要去理赔,可是保险公司要我的劳动合同,我没有,是个人公司,就开了工资证明,不可以吗?他们说要按最低工资给,我觉得不合理,因我工作了不到两个月,是销售,满勤一月开了3300元,好郁闷,请您百忙之中给个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2-08 14: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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