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男友恋爱期间,男友每月20-22号期间用银行转账5000给我
你好,如果这些钱是不属于彩礼钱或借款,则男方请求返还的请求不会的到法律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主张是赠与,不需要归还。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加微信咨询178-9814-3913
你好,要看双方的证据。
主要是看双方的证据,只有转账记录的话,很难获得支持。
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出庭应诉
主要是看双方的证据
您好,之前我处理过类似的案件,建议以日常开销为由、或者是赠与为由进行抗辩,因此本案有很大的胜诉可能。若有进一步咨询可以给我致电或加微信详聊。
你这明显不属于赠与,需要偿还
你好,要看双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