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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前缴纳保证金(押金)的问题

房屋拆迁前缴纳保证金(押金)的问题 2008年灾后重建时得灾后重建资格,由于供养孩子上大学没有修建,也没有划分宅基地,2012年找村干部协商打算修房,要求划分宅基地,村干部要求先拆除老房子,才给批宅基地,共有两间老房子(土房),将主间已拆除,还有一间面积不足10平方米,因拆除后无处居住,没有拆除,按要求也必须拆除,后经镇上调解后押5000元钱,写个保证,保证在新房落成后将将其拆除,我想问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合理,保证书写的时候应注意什么?怎么写?吗烦专家帮忙看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勉县零蛋娃(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1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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