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在孩子2岁的时候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离婚 孩子判给男方 孩子的爸爸要工作 孩子就有爷爷奶奶带(男方的父母) 孩子已经4岁半了 孩子在这期间的费用全都是有老人管理的 现在孩子的母亲没有管过孩子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现在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请问可以吗 如果可以 应该给爷爷奶奶支付多少钱比较合理
并且女方还要求给男方4万块钱 让男方以及家人和孩子断绝关系 还要到公证处公正 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8248……(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06-09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