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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在孩子2岁的时候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离婚  孩子判给男方  孩子的爸爸要工作 孩子就有爷爷奶奶带(男方的父母) 孩子已经4岁半了 孩子在这期间的费用全都是有老人管理的   现在孩子的母亲没有管过孩子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现在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请问可以吗 如果可以 应该给爷爷奶奶支付多少钱比较合理  
 并且女方还要求给男方4万块钱  让男方以及家人和孩子断绝关系  还要到公证处公正 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8248……(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06-09 22: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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