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所谓的精神残疾人妨碍法院公务执行
所谓的精神残疾人妨碍法院公务执行 因老房子院落归属权案件,法院来执行,不由分说把有精神残疾的被告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说是妨碍公务去做精神鉴定。家属赶到问将人送到何处也不告诉,说是公务执行好了再说。这些都合法吗?还有被告平时不会做出任何过激行为,病情也稳定,家属怕送医院没有家属在,又会受刺激。等家属通过各种途经找到人后想把她接出院,可医院方面说没有法院的文书不能放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ywrmx(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8-11-21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