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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2月8日以三万元抵押了别人的一辆轿车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2月8日以三万元抵押了别人的一辆轿车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2月8日以三万元抵押了别人的一辆轿车,2016年5月份,抵押人由于无能力赎车,跟我签了买卖合同。日期原写在了押车的当天。因抵押人欠他小舅子的钱被早前起诉至法院,于我签订合同后,他小舅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将此车辆查封。导致无法过户。2017年1月24日,靖远人民法院以强暴的手段将该车扣押了。至此,本车我已实际使用一年多。现在我该怎样去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7-02-0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