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纠结的房产继承,求解答,谢谢了!!!
纠结的房产继承,求解答,谢谢了!!! 事件:
1、 吴XX与前夫生育:李富、李友,再婚后与吕XX生育:吕华、吕云。
2、 吕XX与吴XX约于1978年后一直住在单位分配的一套职工平房内,其儿女早已全部成家迁走。(房产地处市内致民路)
3、 1988年之前儿子李富去世,1989年11月儿子吕华去世。
4、 约1998年(前后不超过6个月)老两口搬迁至过渡房等待分配新房。
5、 1999年X月吴XX在分房过渡期间去世。
6、 2000年离婚后的吕云因无住房(协议赠与前妻和儿子)与父亲吕XX一起,迁至“联合小区”新房,面积约52㎡。
7、 2000年X月吕XX在家去世。
8、 2012年吕云、李友出资购买此房。(房产总价约3万元,其中李友为7000元)因无协议,吕云后期予以否认,坚称购房由自己全部出资,7000为借款。购买后户主仍是其父吕XX。
9、 2012年6月吕云以房产是自己购买并一直居住为由,欲将房产过户为自己名下,要求李友、李富儿女李玲等、吕华儿子吕X放弃房产继承权(无补偿),后因大家不同意而搁浅。
10、 2012年6月李友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继承权并不指定赠与人。
11、 此处房产目前价值在40万以上,同时也在拆迁范围之列(拆迁赔偿预计65万)
问题:
1、 已知全款有吕云支付,房产分配时怎么去划分?
2、 如果协商无果,一直拖下去,会产生什么后果?可否现在就起诉法院判决?
3、 因无人监督,房产证原件及一切手续都在吕云处,如果吕云虚开证明,将房产过于己下,怎么办?通过法律有无时间限制?例如5、6年后才发现已过户等。(之前有过此事发生,被无意中发现后终止)
4、加上李友弃权份额,吕华儿子吕X应占多少比例?如忽略李友弃权部分应占多少比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oko76……(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09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