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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相处一年多,期间所有的开销都是我的,花了十几万,刚认识的时候是前年底

我跟她相处一年多,期间所有的开销都是我的,花了十几万,刚认识的时候是前年底 我跟她相处一年多,期间所有的开销都是我的,花了十几万,刚认识的时候是前年底,就那个加上春节后,都花了4万多,后来专门从上海到西安陪她几次,也花了一万多,来商州见她父母,花了两万七八千,她去上海头两次都是住在酒店,每天在外面吃饭还有水果,一天600多这两次一起差不多有60天,第三次去上海,我们租房住的,小区房三个多月加上春节,一共有花了两三万,现在她们家要我们分开,说只要是两个人一起花的,一人一半,可他们知道花了那么多又不认,后来通过沟通,她们说给一万,我也同意了,她们又反悔了,说我花钱没有证据,也没有买什么贵重物品,我的那些钱花了却是没买什么贵重物品,都是吃喝玩了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也不要求她们给我多少,可他们看我是个外地人,撂下一句我爱咋咋地,我受不了了,那些开房的后来一起生活的算证据吗?可以按照平均消费水平和她算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2-05 2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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