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铁路单位停发了我母亲的抚恤生活费
铁路单位停发了我母亲的抚恤生活费 律师你好:我父亲是铁道部电气化局第二工程处的退休职工,因在隧道中从事了十多年的爆破作业,柒上了严重的矽肺病[三期],于92年[65岁]时就病逝了。父亲死后,母亲无工作,单位给母亲解决了相关的抚恤生活费,每月能领到从100多元至2011年后调整到500左右的生活费。这笔生活费在全国没有建立统一的社保机构前由单位驻成都办事处以季度为段落一向准时提前发放。直从转入单位社保机构业务后,生活费都是拖延持久时间才发。今天我要向律师请求法律咨询的问题主要是:因去年农村统一落实了一项政策,年满60岁的农民每月领取55元的生活补贴,有子女的则由子女每年上缴200元后,老人就每月可领取55元。我按照政策给母亲上缴了200元,母亲就开始每月领取55元了,因为此事从2011年10月起,铁路单位的社保机构却在未通知我母亲及子女的情况下就停发了我母亲每月的抚恤生活费至今。多次电话询问其原因,回答是因为领了农村那个55元,就停发了,为此我们也主动上访本地各级政府,提出不要那个55元了,政府相关领导回答说,这是国家给予农村老人的照顾,不能不要,任何人无权收回的。且与铁路单位解决的抚恤生活费无抵触。如今我母亲是农村的那个55元退也退不了,铁路单位上的那个生活费也因此领不到了,我也是个残疾人,全家都在农村.母亲快八十岁了,生活不能自理,和我生活相依为命。请求律师指教,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09099……(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2-06-09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