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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签订了互不干扰协议之后找女朋友,法院起诉有没有精神赔偿

签订了互不干扰协议之后找女朋友,法院起诉有没有精神赔偿 去年8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和互不干扰生活的协议(没办证),之后又了女朋友,在一起开过房,但是女方又私自动用关系查询开放记录,现在正在法院起诉状态,这样算不算有过错行为,上了法院,法院会不会以此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也看过说:重婚、同居、家暴、遗弃才能给予经济赔偿,这些我们都没有,而且只是开过2次房,这个应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消消乐1(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7-02-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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